專題專欄
-
李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布修訂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》
2024-09-1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86號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》已經2024年6月26日國務院第35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。總理 李強2024年7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(2014年1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6號公布 2024年7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86號修訂)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(以下簡稱保密法)的規(guī)定,制定本條例。第二條 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...
-
《企業(yè)誠信管理通則》團體標準全文公布
2024-09-05內容摘要 為弘揚誠信文化,健全誠信建設長效機制,落實“十四五”規(guī)劃“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規(guī)和標準體系”的要求,促進企業(yè)誠信管理的規(guī)范化和體系化建設,中國企聯牽頭編制《企業(yè)誠信管理通則》團體標準,并于2024年1月2日正式發(fā)布。該標準對企業(yè)誠信管理等核心術語進行界定,提出企業(yè)誠信管理的原則方法、方針目標、經營理念、基本要求、信息管理、組織與分工、決策機構、誠信管理實現、評估與改進等,為新時代企業(yè)誠信管理工作提供實踐指南。為了進一...
-
2024世界水日·中國水周——解讀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
2024-06-27 -
【條例】貴州省赤水河流域保護條例
2024-06-27(2011年7月29日貴州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?根據2012年3月30日貴州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的《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(guī)的決定》第一次修正 ?根據2018年11月29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《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〈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〉等地方性法規(guī)個別條款的決定》第二次修正 ?2021年5月27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...
-
一圖讀懂丨公民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行為規(guī)范十條
2024-06-05美麗中國,我是行動者在六五環(huán)境日來臨之際讓我們一起學習踐行《公民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行為規(guī)范十條》自覺做生態(tài)文明理念的模范踐行者
-
六五環(huán)境日 | 保護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今天你行動了嗎
2024-06-05六五環(huán)境日2024年六五環(huán)境日主題為“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”六五環(huán)境日 世界環(huán)境日(World Environment Day)為每年的6月5日,是聯合國鼓勵全世界對環(huán)境的認識和行動的主要工具,也是聯合國促進全球環(huán)境意識、提高對環(huán)境問題的注意并采取行動的主要媒介之一。自1973年以來每年舉辦一次。6月5日是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(huán)境保護法》規(guī)定的環(huán)境日。2024年六五環(huán)境日主題——“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”。世界環(huán)境日的由來  ...
-
【權威發(fā)布】2024年“民法典宣傳月”工作方案來了
2024-05-24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印發(fā)《2024年“民法典宣傳月”工作方案》的通知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黨委宣傳部、司法廳(局)、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、司法局、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,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普法辦公室: 現將《2024年“民法典宣傳月”工作方案》印發(fā)你們,請認真執(zhí)行。各地開展“民法典宣傳月”活動情況,請及時報全國普法辦。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2024年4月25日2024年“民法典宣傳月”工作方案2024年5月是第四個“民法典宣傳月”。為貫徹...
-
【民法典宣傳月】“美好生活·民法典相伴”
2024-05-242024年5月是我國第四個民法典宣傳月主題是“美好生活·民法典相伴”新時代的人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,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,其中不少的新規(guī)法條都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。01基本原則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02總則編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03物權編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04合同編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05人格權編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06婚姻家庭編美好生...
-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亮點一圖解讀!
2024-05-23引語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是為推進生態(tài)文明建設,保護和改善水環(huán)境,維護公眾健康而制定的法律。新修訂的法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,增加了關于實行河長制的規(guī)定,增強了對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等,為解決突出的水污染問題和水生態(tài)惡化問題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。(1984年5月1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《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〉的決定》第一次修正 2008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...